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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企业所得税汇算后,税局发现企业已税前扣除的支出未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如何处理?

[日期:2024-01-26]   来源:昆明煊弘财税网  作者:昆明代理记账   阅读:250次

问:“企业所得税汇算后,税局发现企业已税前扣除的支出未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如何处理?”


昆明煊弘财务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五条规定: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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