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实施机关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即办件、承诺件。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六、申请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数量要求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
2 |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
3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 |
4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
5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www.ynaic.gov.cn下载。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收件
受理地点: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交通方式:可乘c85路公交车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行政中心清风站下车,步行500米至综合服务楼。
2、网络收件
网址:http://www.ynaic.gov.cn。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核准登记。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做出不予核准登记。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制定注销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
2.送达方式
申请人可到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或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申请人预留地址。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交通方式:可乘c85路公交车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行政中心清风站下车,步行500米至综合服务楼。
(2)电话咨询。电话:(0871)63149815。
(3)网络咨询: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ynaic.gov.cn/ /。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昆明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收件回执”的二维码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1.窗口投诉: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总服务台投诉受理窗口,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电话:0871-63149991;
2.纪检监察投诉: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电话:0871-64637320;
3.信函投诉: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768号,邮政编码:650228;
4.网站: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km.gov.cn/),电子邮箱:kmscjg@126.com。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煊弘财税——昆明专业的工商财税公司。并面向官渡区、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经开区、自贸区、高新区、呈贡区、滇池度假区等城区提供公司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代办、代理记账业务,欢迎致电。
搜索“昆明煊弘财税网”,前往昆明煊弘财税网官网,即可获得您所关心的财税疑难问题的专业解答!